22万“血汗钱”险打水漂 坚持不懈终追回
添加时间:07-05-2018 来源: 点击次数:
22万“血汗钱”险打水漂 坚持不懈终追回
“感谢法院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太感谢了。”7月2日,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一副暖意融融画面映入眼帘,申请执行人代表栗某心情激动的数着一摞摞执行款,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至此,22万元执行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2017年11月栗某、李某、许某等9名原告将张林(第一被告)、张松(第二被告)、某水电建设公司(第三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第四被告)诉至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6年12月,某水电建设公司和某房地产公司将工程分包给一、二被告,9名原告于2017年元月在一、二被告人承包工地打工。工作完成后,因工资未结,张林、张松向9人出具一张欠条,承诺定期付清工程款。但后经9人多次催要,却迟迟未兑付工资款。9人在讨要工资无望的情况下,分别将4被告诉至鼓楼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一、二被告人10日内支付9原告工资款共22万余元,因第三、四被告公司是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故对按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几被告并未按照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判决中所确定的法律义务。9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均通过对张林、张松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两人均有能力偿还,但其以种种借口不履行法律义务。2018年初,执行干警果断对被执行人张林、张松下达了限制消费令,随后又多次到两人家中进行围堵,当时正是数九寒天,干警们顶风冒雪,不畏严寒,终于在临近年关时,找寻到张林、张松,两人依旧态度强硬,被执行干警严厉告知:“由于你们一直未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义务,规避执行,法院决定依法对你们采取拘留措施。”听到干警义正言辞的话语,两人知道躲不过去,终于在被送往拘留所的途中,给家人打电话缴纳了10万元案款。春节前夕,法院及时将10万元发放给9名申请执行人。
6月底,按照协议约定的第二批执行款12万元还款期限将至,干警通过电话告知二被执行人,希望其主动如约履行,两人还以为可以“完美”躲过此劫,但眼看事实并非如此,只有放弃了“抵赖”的念头。7月2日,张林、张松将剩余案款12万元交至法院,至此,在执行干警不懈的努力下,22万元执行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文中涉及当事人均系化名
联系人:张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