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替人担保引纠纷 人性化执行促和解
添加时间:10-18-2018 来源: 点击次数:
替人担保引纠纷 人性化执行促和解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8万余元欠款,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准备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时,发现其妻子刚刚手术出院仍需人照顾,执行法官决定暂不实施拘留。10月17日,因感激法院的人性化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先履行了1万元欠款。
2016年7月,因刘某工程急需资金周转遂向原告李某借款人民币181000元,借款期限为两个月,被告钱某为该借款的连带保证担保人。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向原告还款10万元,剩余借款一拖再拖拒不归还,李某一气之下将其诉至鼓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钱某归还原告李某欠款81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钱某拒不履行义务,李某只得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电话联系钱某,责令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钱某不但未申报财产,还以种种理由推脱不愿还钱。执行法官遂依法将钱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但收效甚微,该案经汇报后,该院决定对钱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0月17日一早,执行法官赶到被执行人钱某家中,准备依法实施拘留时,发现钱某妻子刚做完手术,正在家卧床休养,需要有人在旁边照顾。考虑到其特殊情况,执行法官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决定暂不对其实施拘留,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终于,法院的人性化执行和法官的真情劝解感动了他,钱某最终表示愿意履行,但因妻子生病花费了不少积蓄,希望能够分期付款。当天下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协调下,钱某与申请人李某达成了和解协议,钱某当场将先履行的1万元交到李某手中,并承诺会按照协议的规定按期履行剩余欠款。
撰稿: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田景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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