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多元成老赖 法官劝导终结案

大河报广告部

  • ·联系电话:0371-66330030
  • ·广告电话:0371-60507388
  • ·电话:13526529293(微信)
  • ·电子邮箱:840854936@qq.com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日(8:00-19:00)
  • ·联 系 QQ:840854936

一千多元成老赖 法官劝导终结案

添加时间:12-04-2018    来源:    点击次数:

一千多元成老赖 法官劝导终结案 “你们给我讲了这么多法律知识,我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可不想因为一千多块钱背上老赖的称号。”11月30日,经过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一番耐心劝导,被执行人田某最终将1467元的物业费缴纳完毕,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被告田某是某小区的业主,原告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该小区业主委员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原告按合同约定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但被告缺拒不履行自己的交费义务,原告多次催缴,被告仍未交费。原告只好将被告诉至鼓楼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1467元。判决书生效后,田某未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物业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田某既不交纳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为此,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田某家中,与他面对面沟通,释法教育,耐心劝导,在执行法官耐心说服的教育和法律威慑下,田某终于主动承认了错误,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提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并当场将物业费缴纳给申请执行人,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张晓楠

大河报广告部,广告热线:0371-66330030,0371-60507388;QQ:840854936
广告部地址:郑州市东明路与顺河路交叉口西南角金银湾商务楼1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