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调解双管齐下 五天追回欠款十万
添加时间:04-23-2019 来源: 点击次数:
冻结调解双管齐下 五天追回欠款十万
4月12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后执行法官又对其耐心劝导,仅用五天时间为申请人追回欠款10万元,剩余53255.25元双方达成和解。
2015年9月,原告某文化公司与被告杨某双方签订联营协议,由原告提供场地,被告提供产品并负责经营。双方还约定,被告应完成每月保底销售额10万元,原告每月按3%提成,同时,被告负责原告派驻的两名工作人员的工资。可合同签订后,被告一直未向原告交纳联营提成,甚至两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得由原告支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2018年9月,经鼓楼法院判决,被告杨某支付原告某文化公司联营收入72000元及代发工资81255.25元。后杨某无视生效判决书,迟迟不履行,原告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敦促杨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可杨某在收到法律文书后无动无衷,不但未还钱,还多次向法院“哭穷”,试图继续推诿拖延。但杨某的小伎俩,根本蒙蔽不了身经百战的执行法官。随后,执行法官经过网络查控,发现其名下某银行卡内有存款10万元。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迅速将这笔存款冻结。杨某得知银行卡被冻结后,心急火燎地找到执行法官,请求解冻银行卡,否则会影响其正常生意运转。执行法官见此情形,趁机向杨某释法明理,并严厉告诫他不要心存侥幸,应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才是正道。杨某也认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当即向法官表示愿意用被冻结的10万元钱偿还申请人。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将杨某的银行卡办理了解冻手续。4月12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杨某将银行卡内的10万元转给了申请人,至于剩余欠款,因杨某一时拿不出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下余53255.25元分期支付。
田景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