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补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添加时间:09-09-2021 来源: 点击次数:
引江补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进行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电子版获取:公众可到以下网址自行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tLd3FnivpINyUq_z2TJMQ 提取码:a9b8
(2)纸质版获取: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 联系人:韩东方
联系电话:1763717596 邮箱:77250513@qq.com
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联系人:刘扬扬
电 话:027-8487274(传真);1372019356 邮箱:312399245@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引江补汉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个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外的个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发表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完整填写后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从即日起,本次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