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保昌环保通用设备工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公告
添加时间:06-24-2020 来源: 点击次数:
河南省保昌环保通用设备工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公告
中原产权告字(2020)4号
受委托,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省保昌环保通用设备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0%股权进行公开转让。转让底价30万元人民币。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省保昌环保通用设备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郑州市红专路9号,经营范围为环保通用设备销售;商务信息咨询。
二、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
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10%股权;
自然人郭英社等15人合计持有标的企业90%股权。
三、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由相关内部决议通过,并经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四、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截止2019年6月30日,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审计,标的企业资产总额为645.62万元,负债总额为1223.3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77.68万元。
五、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让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障碍的中国公民。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接受并执行《河南省保昌环保通用设备工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内容。
2、受让方须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存续的标的企业共同履行与标的企业原职工签订的劳动服务合同。
3、受让方承诺收购完成后,履行与转让标的企业有关的一切义务。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能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则其原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给转让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2、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标的企业的财务报表情况对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日的期间损益进行审计,因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享有并收取;因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不予补足。
八、公告期限及转让方式
公告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1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17时。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只征集到1个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签约。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纳10万元受让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咨询电话:0371-65665769
传 真:0371-6566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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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http://www.zycqjy.com
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