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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08-21-2026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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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位于(管城回族区南仓街8号4号楼1单元1层X号和9号楼2单元7层X号。申请人:崔XX)。以上房产经初步审定已具备登记条件,现申请人已向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现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371-61878907,0371-67889268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与嵩山路交叉路口亚星时代
广场10楼1006室;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联合中心36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