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
添加时间:05-24-2018 来源: 点击次数: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城支行与蒋旭东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城支行与蒋旭东(身份证号:410102196301153054)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城支行已将依法享有的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蒋旭东。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城支行特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蒋旭东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通知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通知之日起立即向蒋旭东履行还款义务,如通知中债务人、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通知。
转让债权明细:
债务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合同编号 保证人
河南隆运科贸有限公司 郑银小企业借字第01120150010109611号 郑银保字第09120150010096364号
郑银保字第09120150010096365号
郑银保字第09120150010096366号 河南兴港正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严峰
刘金星(身份证号:410104196909222014)
司红红(身份证号:410104197108080022)
转让方: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城支行
受让方:蒋旭东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