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 法官寻根源巧化解
添加时间:10-09-2018 来源: 点击次数: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 法官寻根源巧化解
“经过你们的劝导,我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千多元也不多,因为我和物业曾经有过矛盾,所以才会有不交物业费的念头。”9月29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高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向执行法官说出了肺腑之言,并当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原告为某小区的物业,被告高某系该小区的业主,被告因某些原因与原告发生过矛盾,所以被告自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的物业费未向原告缴纳,共欠1956元。经原告催要,被告拒绝缴纳,原告只好将被告诉至鼓楼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自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的物业费1956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传唤高某至法院,但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申报财产。于是执行法官驱车赶往该小区了解情况,经了解,前几年双方因某些原因起过争执,高某一直耿耿于怀,这肯定就是事情的根源。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来到高某家中,见到执行法官,高某仍然不配合工作,执行法官也并没有放弃,耐心劝导,并严厉告知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耐心说服教育和法律威慑下,高某终于和执行法官坦露了心声,最终双方矛盾解除,高某也履行了全部执行款,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画上圆满句号。
张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