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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01-19-2020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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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民安路73号齐礼闫兽医站家属楼三单元附30号。申请人:陈妍、陈建敏。以上房产经初步审定已具备登记条件,现申请人已向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现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联系方式:0371-61878907、0371-67889602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亚星时代广场10楼1009室
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联合中心35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