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督促监护令”
添加时间:10-12-2021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出“督促监护令”
日前,方城县检察院以现场宣告的方式,向6名监管未成年人失职的监护人集中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
7月29日,李某、周某等6人在古庄店镇超市附近对方某、郭某进行殴打,并把郭某掉在地上的手机捡走卖掉。9月13日,方城县公安机关以李某等6人涉嫌抢劫罪提请方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经审查并向南阳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汇报请示,对6人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因6名当事人年龄均不满16周岁,从教育挽救的角度考虑,该院于9月28日以不构成犯罪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承办检察官对6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南阳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邀请河南省心理学会理论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阳市心理学会理事长丁新胜等,对6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亲职教育。6名监护人一致认为,本次集中送达“督促监护令”并开展法治教育,既教了方法,又讲了经验,还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让他们受益匪浅,并表示今后一定会认真履行监护义务,与检察机关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时国庆殷增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