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添加时间:01-17-2022 来源: 点击次数: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编号:博(2021)第79号
张德军 :
你 将方城县裕博棉花有限责任公司3854.4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形式转让给金自豪,由金自豪出售获利 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 的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的规定 ,我局已于2021年6月 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方自然资罚【2021】79号) ,并于2021年6月24日 向你送达。
你至今尚未履行方自然资罚【2021】79号 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现催告你自觉履行。
本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如你仍未履行,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张森 姬建磊
电 话:13782199846
地 址:方城县博望镇东区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