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偷拿家里38块银元卖了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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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偷拿家里38块银元卖了700元

添加时间:09-02-2014    来源:    点击次数:

14岁男孩引发的银元风波 3天前,乔女士14岁的儿子被丈夫送回老家上学,却留下一桩让夫妇俩闹心的事。 20多天前,儿子偷拿了家藏的38块银元到中原古玩城卖了700元钱,然后花光了。直到儿子走了,她收拾房间才发现。按市场行情,38块银元值2万多元呢。 上周六,丈夫找收买银元的商家论理,对方说他和乔女士的儿子是正常交易,银元已经转卖出去了。 昨日,记者和乔女士在中原古玩城一楼找到那家钱币商家店铺,女老板说是她叔伯兄弟做的交易。 在中原古玩城市场管理办公室,女老板和乔女士激烈争吵起来,女老板当场离去。 未成年人交易效力须家长追认 “商家看见是个孩子拿这么多银元,也不问情况就收了,真是没原则。”乔女士气愤地说,那些银元是丈夫祖传下来的,早年穷困时也没拿出去换钱,他们只是想让商家归还,哪怕再贴点钱。 中原古玩城市场部王经理说,商户自主经营、自主交易,市场只是在签租赁协议时,会要求商户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曹建宇律师说,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除与其年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和纯获利益的合同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其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须等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乔女士若拒绝追认,她14岁儿子的交易活动就无效,商家必须归还银元,如客观上银元确实无法归还,应给予货币补偿。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乔女士可起诉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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