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补位“执行不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添加时间:07-29-2018 来源: 点击次数:
司法救助补位“执行不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执行不能案件往往投入执行力量最多,却由于暂时得不到结果而常被社会公众误解。面对“执行不能”的困境,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积极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予以救济,从根本上破解执行不能困局,在补位执行不能的同时传递出司法温情,构建起守护百姓和谐生活的暖心桥。
2018年2月,陈某驾驶小型轿车自西向东行驶,行驶至郑汴路某村处,与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损坏,李某受伤。后经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陈某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将陈某诉至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鼓楼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陈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仅偿还了一部分后便再无音讯,李某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询,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陈某的车辆经事故损毁,无拍卖价值。执行法官王信来到被执行人陈某家中了解到,陈某家上有两位年逾七旬、体弱多病的老人,下有嗷嗷待哺的幼儿,出事后,陈某在监狱服刑,家中的担子都压在了陈某妻子一人身上,“为了能够还钱,找亲戚朋友东拼西凑了几万元,可是还远远不够,如今,家里全依靠我每月做零工所挣的2000余元,不是不想还,是真的没有钱还......”说到激动时,陈某妻子湿了眼眶。
而另一方,今年31岁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家庭本就困难,又因车祸留下了后遗症,稍稍久站就会疼痛难忍,无法从事劳作且需要长期吃药调理身体,使他原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家中早已是债台高筑,生活难以为继。
两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令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执行法官王信意识到这个案件不是“执行难”,而是属于“执行不能”。鉴于被执行人陈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履行能力,法院通过与申请人李某的沟通,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但执行法官王信的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每每想到陈某家中那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走起路来颤颤巍巍,陈某妻子因长年干活而皴裂的那一双手,王信几次辗转难眠,双方当事人的面孔轮流出现在他眼前。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其家属努力弥补,却能力实在有限,申请执行人权利无法得到保护,这种情况下该咋办呢?
执行法官王信思前想后寻找解决途径,他将思路从“如何执行这个案子”转变为“如何化解这个案子”。很快,他有了新的想法。他主动向院领导详细汇报了这起案件的情况,希望能为李某申请司法救助。王信的想法立即得到院领导的肯定和支持。随后申请人李某在执行法官的指导下,提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下一步,鼓楼法院将继续了解并核实其申请信息,结合其实际情况开展司法救助。
据悉,自2017年至今,鼓楼法院共有6件“执行不能”案件适用司法救助制度,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20.3万元,单笔最大救助金额6万元,有效解决了部分生活困难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统一。
作者:李金芮 王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