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威力大 怕上“黑名单”忙履行
添加时间:06-01-2019 来源: 点击次数:
失信惩戒威力大 怕上“黑名单”忙履行
近日,被执行人程某来到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执行法官不要将自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原告李某(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被告王某于2017年5月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原告租用被告王某挖钻机一台,租赁期限为一个月,租金每月18万,实行先付款后使用原则,设备进场前需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及押金5万元,租金打入程某账户,合同签订后,李某先后三次向程某账户转入5万元、15万元、3万元。后因被告程某拖欠某公司涉案钻机款项,在某公司将钻机拖走过程中,发生意外致使钻机损坏,后钻机被某公司拉走。原告多次联系二被告协商退款事宜未果,诉至鼓楼区法院。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程某、王某向原告返还押金、租金共计11.6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不予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程某、王某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工商登记和银行存款等信息,当获悉被执行人程某的财产信息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程某进行沟通,向其告知相关的执行措施,强调若拒不履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的不利后果。
经执行法官耐心沟通后,被执行人程某表示愿意履行生效判决规定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合法权益,鼓楼区法院利用“一案一账户”系统,依法迅速查控11.6万元执行款,并及时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撰稿:开封市鼓楼区法院 苏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