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丈夫争吵出走三年 丈夫无奈向法院申请离婚
添加时间:02-02-2015 来源: 点击次数:
身边的事儿
2011年,经人介绍,焦作市的黄某与来焦作打工的安徽籍女子李某相识,二人在认识不到一个月后便草草结婚。双方因认识时间短,相互间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加上性格不合,婚后双方沟通又少,没有建立起较深的夫妻感情,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而发生争吵。婚后第五个月,双方因家庭琐事再次发生争吵。一气之下,李某离家出走,并一去不归。此后,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黄某多次到李某的老家寻找都未能找到妻子。
已29岁的黄某虽然是名正言顺地结了婚,但形同虚设。亲戚朋友都劝他趁年轻再找一个。但因黄某已与李某进行了结婚登记,无法再娶。无奈的他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解除其与李某的婚姻关系。法院受理此案后,及时刊登了公告,并通知被告到庭应诉,但在法定时间内被告未到庭应诉。
结果
近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认识时间短,婚前无感情基础,婚后不到半年女方便离家出走,双方感情一般。现李某离家出走三年音信全无,导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应当准予离婚。李某经法院依法公告传唤亦未到庭,遂作出上述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