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汇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添加时间:01-17-2022 来源: 点击次数:
公 告
巩义市汇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巩义市汇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10月27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11月9日经巩义市人民法院(2019)豫0181破8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巩义市汇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巩义市汇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分配金额8855669.45元;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2年1月19日实施。本次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822368.75元,均为第三顺序普通债权。
两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巩义市汇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