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和解又失信?拍卖房产促履行
添加时间:03-13-2023 来源: 点击次数:
达成和解又失信?拍卖房产促履行
近日,面对达成和解又故意拖延履行、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晓光通过耐心调解和司法拍卖相结合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现场履行10万元,不仅保障了胜诉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更让被执行人意识到诚信的重要性,有效彰显了司法权威。
事情起因,2018年,于某称自己因生意周转急需用钱,通过中间人介绍向石某借款20万元,并用其名下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借款到期后,于某未还款,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因于某未按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晓光迅速对被执行人于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将于某名下房产、公积金账户、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因名下财产均被冻结,于某主动联系法院,陈述目前面临的困难,希望法院再次进行调解,以快速解决困境。执行法官遂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协商。经过沟通,双方达成初步和解意向,于某表示先行偿还10万元,下余部分分期偿还。然而达成和解意向后,于某不仅未如约履行,也不再接听石某与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于是,法院依法在涉案房产张贴腾房公告,准备启动对于某名下房产的拍卖程序。
看到法院公告后,于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态度逆转,连忙联系执行法官,并在法院的组织下,与申请执行人签署了和解协议,当场直接履行现金10万元,同时由法院及时划扣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3万元用以偿还欠款,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