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乡村 现场勘验示公正
添加时间:08-28-2024 来源: 点击次数:
8月21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靳岗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溧河乡虎庙村高庄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据悉,今年1 月 ,姚某被其他村民告知其位于西大堤的树被砍倒了。姚某赶到现场后,发现他的3棵大杨树被砍倒了两棵,另有3棵合欢树也被损毁。经询问在场的村民,姚某得知这些树是被同村村民张某带人砍倒的。于是,姚某找到张某协商此事,张某却称这些树是自己的。无奈之下,姚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树木损失。
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诉讼成本、充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决定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庄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前,法官情法并用,从多个角度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思考自己的行为是否妥当。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原告、被告陈述,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事实调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随后,承办法官充分利用巡回法庭的优势,与原告、被告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勘验,仔细查看树木毁损情况。法官根据庭审及现场勘验的情况,趁热打铁,分别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再次尝试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同时以案说法,引导村民增强法治意识。据悉,此案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探索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新路径,推动矛盾纠纷靠前化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刘震 马鑫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