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愁坏农民工 强制执行立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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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愁坏农民工 强制执行立见效

添加时间:06-12-2019    来源:    点击次数:

讨薪愁坏农民工 强制执行立见效 “非常感谢法官同志,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5月30日,申请人张某早早的来到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领取原本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来自河南省驻马店的张某为改善家庭贫困条件选择来开封务工,通过介绍,在程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工资每天200元,完工后结算工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张某辛勤工作了半年,工程终于完工,张某满心欢喜的等待着结算工资,可是不料,程某却以开发商未给付工程款为由拖延支付工资,仅向张某出具了一张3.2万元的欠条,之后,张某多次拿着欠条索要工资无果,无奈之下,张某将程某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程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某3.2万元。判决生效后,程某并未积极还款,履行法律义务,而是避而不见,音讯全无。张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尽快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帮农民工讨回工资,鼓楼法院执行法官快速行动,向被执行人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并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的形式告诫程某,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但程某每次都是电话里答应的“干净利索”,“放心,他们的工资,我一分都不会欠。”话说的非常慷慨,可一到约定时间就会找各种理由敷衍搪塞。鉴于程某有意逃避执行的恶略行为,5月27日,执行干警将将程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再次向程某明法释理,告诫他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当前重点打击的对象,“你一定要认清形势,千万不要因为这三万多块钱,而成为人人憎恨的老赖”。在这种情况下,程某仍然狡辩,妄想拖延还款。经研究,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在司法拘留期间,被执行人程某认识到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并向执行法官承认了自身错误,主动请求还款结案,并写下悔过书。 5月29日,其亲友把3.2万元执行款缴纳至法院。鉴于程某认错态度较好且已履行全部义务,执行法官决定提前对其解除拘留,申请人张某也拿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工资。至此,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顺利执结。 撰稿人:朱晓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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