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事故赔偿金 多项举措治“老赖”
添加时间:10-31-2018 来源: 点击次数:
拒付事故赔偿金 多项举措治“老赖”
“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把钱给要过来了,太谢谢你们啦!”10月30日,当申请执行人梁某从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3万元时,激动地连声道谢,并称赞该院法官是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好公仆。
2016年7月,王某驾驶汽车在倒车时,与骑电动车的梁某发生碰撞,经医院诊断梁某多处受伤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王某在赔偿了1万元后不再赔偿,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诉至鼓楼法院。经审理,2017年10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梁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
2018年5月,原告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刻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6月20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是到期后王某并未主动履行,法院依法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出乎意料的是,王某所有银行账户存款余额均为零,进一步查询发现钱都是刚取出来不久,面对被执行人的这种做法执行法官决定对王某施加压力。将王某拘传至法院后,他态度嚣张,拒不配合。执行人员耐心地给其讲解法律常识,并将法院调查的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向其出示。当得知法院已经掌握这么确切的证据,可以追究其拒执罪,认识到法院动了真格。王某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态度立马转变,极力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立即通知家人汇款,一个小时后,3万元的执行款就打到了法院的执行账户上。至此这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撰稿: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刘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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