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以“采购”之名,行诈骗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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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以“采购”之名,行诈骗之实!

添加时间:03-01-2023    来源:    点击次数:

预警!以“采购”之名,行诈骗之实! 一个突如其来的大订单, 一批利润可观的采购需求, 当接到“大客户”来电要采购物资 你会不会满心惊喜? 以为自己接到了“大生意”, 但是,别信,这是诈骗! 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采购物资”为由的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此类诈骗案件迷惑性大、引诱性强,广大市民和商户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防范。 2021年7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谎称其为洛阳某医院信息办工作人员,以医院需要采购信息化系统为由,先后多次向被害人李某索要手机、香烟等物品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后张某将物品卖出获利人民币7千余元,并将李某微信联系方式删除。2022年3月,被告人张某在家中被公安民警抓获。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军警、消防、机关、医院、学校等有明确的采购规章制度,不会简单在电话、微信等通讯、社交软件上进行采购,更不会委托商家向第三方进行采购。在遇到来历不明人员要求协助采购并付款的情况,一定要弄清对方的真实身份和资质,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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